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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——遗产继承

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——遗产继承

 

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: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。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,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。 很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1直都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,不签劳动合同期间非常长,甚至两年、3年都处于无劳动合同状态。发生劳动争议时,劳动者往往主张几年的双倍工资,可是上海法院1般只支持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。 其实双倍工资不复杂也不能理解,复杂的是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问题。 举1个例子,甲从2008年1月到2010年2月在A公司工作,A公司1直未与甲签订劳动合同,甲在2010年2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,要求A公司向其支付24个月的双倍工资。这种情况下,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甲的主张吗?不会,甲1个月的双倍工资都得不到。为什么呢?因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1年。按照法律规定,2008年2月开始,A公司就应该和甲签订合同,这个时候A公司没有和甲签订合同,甲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,从甲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,这1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,也就是说从2009年2月开始,甲双倍工资的胜诉权就开始慢慢消失,直到2010年2月,甲双倍工资的胜诉权全部消失。 律师之家网温馨提示: 《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,《婚姻法》《继承法》《民法通则》《收养法》《担保法》《合同法》《物权法》《侵权责任法》《民法总则》同时废止。如果您涉及《民法典》规定的其他问题# 点击这儿#进行查看!若需帮助可#咨询律师之家网律师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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